ESG永續報告書源於CSR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)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:
2010年由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布的「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」中所提出,上市櫃公司宜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,以揭露其CSR推動情況。
由此可知,CSR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最早是企業自願性、非強制性的揭露其在環境、社會、公司治理三面向的訊息。
2020年,金管會發佈「公司治理3.0–永續發展藍圖」,揭示5大主軸:
- 1)「強化董事會職能,提升企業永續價值」
- 2)「提高資訊透明度,促進永續經營」
- 3)「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,營造良好互動管道」
- 4)「接軌國際規範,引導盡職治理」
- 5)「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,提供多元化商品」
2021年,金管會公告「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」,於此,將CSR企業社會責任報告,正式修正更名為永續報告(Sustainability Report)或ESG報告(ESG Report),以滿足利害關係人(股東、投資人、消費者、員工、供應商..等)對於企業在環境、社會、公司治理三面向資訊公開的需求,讓企業的營運狀況、永續發展成果與未來規劃都能被清楚揭露。